第(2/3)页 在那之前,他需要途经一个至关重要的城市——洪都(今南昌)。 他原以为自己堂堂六十万大军,经过这块地方,跟踩碎一只小蚂蚁没什么区别。 星星点点碎芒渐渐凝聚,点亮了一个清晰的人影。 衣袍镶金戴玉,面容风流倜傥,姿态散漫轻巧。 手里还掂着一个酒壶,醉醺醺的有一搭没一搭往嘴里灌。 懒洋洋的往镜头上一撇,左脸写着酒囊,右脸写着饭袋。 这位,是洪都镇守,朱元璋好大侄儿——朱文正。 一开始,他被朱元璋调过来镇守的时候,大家都觉得他八成是个走后门的纨绔子弟。 这小子用实力证明了,确实是。 整日吃喝玩乐,一头扎进美人儿堆里就没抬起头过。 将领们有忍无可忍去烟花之地提醒他的。 “大人,今日的兵将还未练,您真的一点都不管么?!” 朱文正就懒洋洋的端着酒壶挥手。 “去去,这种小事儿还用得着麻烦我?自己平常怎么练的练去呗!!” 将领怒及,拂袖而走! 没几天,整个洪都的将官阶层都对他极其失望,实在不理解朱元璋为什么要派遣这么一个浪荡纨绔子来镇守这样重要的位置。 又过了一阵子。 陈友谅的六十万大军压城而止!! 整个洪都城都绝望了!! 甚至有胆子小的一屁股跌坐在地,满脸凄惶!! “这么多人、这么多兵,咱们怎么打?!!” 整个洪都城才多少人?!兵将加起来几万人都不一定。 同一时间,朱文正搂着美人儿掀开青楼的帘子,眯了眯眼。 【至正二十三年四月,在洪都城,爆发了一场奇迹之战。】 朱文正自抵达洪都以来,第一次穿上盔甲,将将领们召集起来。 他在所有人愕然的目光中,淡淡的敲了敲桌子,以通知的口吻告诉他们。 “想走的,现在滚蛋;不想走的……” 第(2/3)页